湘江新区科创产业促进局、财政局,各区县(市)工信局、财政局,各园区经发(产业)局、财政分局:
根据《长沙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工信投资发〔2020〕79号)《长沙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倍增行动方案》(长政办发〔2022〕4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持续稳增长、培育新动能,现将2022年度长沙市新入规模工业企业奖励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2022年度新入规模工业企业奖励项目
二、申报范围
2022年度首次新增纳入长沙市统计数据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即2021年底或2022年内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并按照程序和要求于2022年批准进入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库的企业。
三、申报条件
(一)企业注册登记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长沙市,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承诺持续在库纳统三年以上;
(三)在以前年度未享受过我市新入规模工业企业奖励(含更名、搬迁前)。
(四)上年度未纳入“信用湖南网”和“信用长沙网”等诚信体系黑名单;无重大违法记录;上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消防等事故。
四、申报日期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3年3月21日-2023年4月21日(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
五、申报系统网址
“长沙工信”APP(长沙产业链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csqf001.com(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六、申报资料
(一)新入规模工业企业奖励项目申报表(需上传纸质扫描版和word文档);
(二)企业营业执照及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照);
(三)财务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
2022年提交入规申请且于当年审批通过企业提供:2022年12月增值税申报表(带二维码或税务盖章)、2022年12月利润表、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贴花);
2021年提交入规申请且于2022年审批通过企业提供:
2021年 12月增值税申报表(带二维码或税务盖章)、2021年12月利润表、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贴花);
(四)“信用长沙”查询结果截图(体现是否有处罚信息);
(五)申报企业信用承诺书。
此次申报采取线上申报,将申报资料按顺序扫描上传系统。请各企业将纸质原件按上述顺序装订后予以保存,以备后续抽查和资金绩效评价。
七、申报工作组织
(一)企业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各申报单位按要求编写申报材料(并按要求盖单位公章),将申报材料扫描电子版于申报时限内提交到“长沙工信”APP(网址:https://www.csqf001.com)完成项目网上入库申报(未注册的企业请先注册后申报)。
(二)区县初审推荐。湘江新区、各区县(市)工信局及各园区产业(经发)局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登陆“长沙工信”APP对申报单位材及其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系统中未通过区县市和园区初审的项目,申报无效),填写相关《汇总表》,并于2023年5月6日前联合行文(涉及多页的须加盖骑缝章),上报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各一份),逾期不予受理(园区范围内企业由园区审核,园区外企业由区县审核)。
(三)专家评审检验。市工信局运行监测协调处负责组织进行项目复审,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随机抽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料评审、现场核验等形式,形成评审结果,按相关流程报市政府审批。
(四)公示奖励名单。依照《长沙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拟奖励名单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在市工信局官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
八、相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申报单位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各区县市、园区严格初审,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严格把关,并及时组织企业补充完善。企业经营不善原则上不予推荐。
(三)各区县市、园区负责核实新增规模工业企业全称、数量、属地,切实弄清企业有无更名、属地更改、有无享受过新增入规奖励等情况并及时反馈。
九、咨询答疑
(一)政策咨询
1、长沙市工信局运行监测协调处(市政府一办807室)
联系人:王印杰 联系电话:88666028
2、市财政局企业处(市政府二办581室)
联系人:丁 丹 联系电话:88666327
(二)申报系统技术咨询
“长沙工信”APP(网址:https://www.csqf001.com)
联系电话:88523380 15874291580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长沙市财政局
2023年3月20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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