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扶持和管理办法》(穗埔府规〔2021〕14号)文件要求,现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资助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州市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或反映情况的组织或个人需提供真实身份证明、有效证明材料及联系电话,书面材料需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
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7日
二、受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联系电话:83226725;邮箱:zscqyycjc@gdd.gov.cn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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