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皖重办〔2022〕5号)要求,省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省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考核,现将拟通报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省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电话:0551—62602713(重点办)、62601110(机关纪委)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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