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和《吉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吉科发高〔2017〕282号)要求,经过企业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认定小组审核。现将拟认定名单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认定小组办公室书面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属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认定小组办公室:省科技厅科技人才与企业服务处
电话:0431-88999697 地址:长春市民康路522号
邮政编码:130041
吉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小组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代)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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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23年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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