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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创新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0日 14:03:33 发布部门: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收藏

  各区科协、园区科协,基层组织,相关部门:

  为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委人才会议精神,按照《北京市科协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科技人才工作的意见》,聚焦北京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激发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业热情,引导其投身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开展2023年度“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创新工作室”(以下简称“青创室”)申报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数量

  (一)申报条件

  1.主要申报人为历届“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获奖者。

  2.申报团队中要有年轻一线科技工作者;鼓励团队成员中有从事研发、生产一线的高技能人才;鼓励团队成员拥有跨学科多领域专业背景,可不限于本单位;鼓励团队聘请指导专家作为导师对项目和团队进行指导。

  3.申报项目应属于工程科技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建设的要求,鼓励优先推荐北京重点发展的“高精尖”产业,包括但不限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集成电路、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制造装备、交通运输与安全工程、生物技术与生命科学、双碳技术、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应用性基础研究等。

  4.鼓励团队联动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科研院所,积极发挥国家实验室引领作用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主力军作用。

  5.项目责任单位应提供配套资金。

  (二)资助数量

  2023年计划资助“青创室”团队20个,分A、B、C三类:A类4个,每个资助8万元;B类6个,每个资助7万元;C类10个,每个资助5万元。

  二、评审程序

  (一)推荐申报

  各区科协、园区科协、基层组织、相关单位负责本区域内主要申报人的推荐工作,被推荐的主要申报人经初步审核同意后,由区科协、园区科协、基层科协、相关单位将候选人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科协创新服务中心。

  (二)形式审查

  创新服务中心针对主要申报人是否为历届“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获奖者等情况进行形式审查。

  (三)专家评审

  由创新服务中心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按照《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创新工作室实施细则》要求,采取材料评审、现场答辩、专家评议等方式,确定获得资助的团队。

  (四)公示

  经北京市科协审定的资助名单,将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

  (五)资金发放

  按照评审结果将资助经费拨付至项目责任单位。

  (六)评价考核

  对获得资助的团队和项目进行考核。

  (七)专家入库

  获得资助的团队负责人、团队指导专家、团队成员等科技人才将作为“数字科协”专家入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

  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评审工作,运用组织渠道和媒体传播等手段广泛宣传,尤其是区科协、园区科协要积极动员和组织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申报。

  (二)严格标准

  各推荐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坚持评审条件,履行评审程序,确保质量。

  (三)认真筛选

  对拟推荐的团队和项目认真审核,确保所推荐人选是其单位重点培养对象,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诚实守信、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确保申报的项目属于工程科技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优先推荐与首都重点发展领域的技术需求紧密结合的领域。

  (四)突出重点

  申报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要保证客观、准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

  (五)客观公正

  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取消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确保评审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公正性。

  (六)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材料:

  (1)由推荐单位出具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一份,内容应包括推荐程序与推荐理由(200字内),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由主要申报人填写《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创新工作室申报书》,须加盖申报单位(项目责任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

  (3)主要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主要申报人工程师职称复印件。

  (5)主要申报人的“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证书复印件。

  (6)主要申报人的具有代表性的业绩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①获得的科技成果奖项;②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和奖励;③发表的论文和著作;④获得专利;⑤主持的项目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对于上述5类业绩证明材料,请按上文顺序提供,每类不超过5项。成果奖项和荣誉应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被引用情况等,著作只提供该书的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不需提供样书;专利应提供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财务章。

  (7)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创新工作室信息汇总表(附件二)。

  (8)根据市财政考核绩效的要求,请填写人才工作满意度调查(附件三)。

  2.申报要求:

  上述申报材料中,第(1)项至第(5)项使用A4纸按顺序黑白打印(复印),左侧装订成册,确保文字和图片清晰,装订简单,不做过度装帧和修饰,一式2份。第(6)项胶装成册,一式2份。第(7)和第(8)项仅提供word版,无需打印盖章。

  四、联系方式

  请将上述所有材料电子版(word版本)于4月28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以“推荐单位+主要申报人”的格式进行命名。纸质版快递至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创新服务中心,纸质版材料接收的时间为2023年5月5日—5月12日,请按时报送,逾期无效。

  邮 箱:qinggongpingxuan@126.com

  联 络 人:柴恒涛 刘依然

  联系方式:67224832 67235949

  快递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西革新里116号院5号楼百荣嘉园大厦 B座10层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创新服务中心

  通知及附件可在北京市科协网站(http://www.bast.net.cn)或北京市科协数字组织人才平台(http://bastservice.shzzpt.org.cn/Login)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创新工作室申报书.docx
附件下载
附件2:2023年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创新工作室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下载
附件3:满意度调查(申报者).xlsx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创新服务中心

  2023年3月17日

(责任编辑:zhangco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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