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和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厦门市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补充备案的函》(国科火字〔2023〕57号),现补充认定成利吉(厦门)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照规定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22年12月12日,有效期三年。
特此通知。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3年3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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