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贵安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3〕23号)要求,为做好我省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由企业自愿提出申请,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2.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和需要复核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通过线上报送系统(zjtx.miit.gov.cn)进行申报,于2023年4月10日前完成在线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并于4月20日前将加盖企业公章的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纸质件一式四份及扫描件、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纸质件一式四份及扫描件、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所在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3.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3年4月25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正式推荐文件及汇总表一式一份及企业申报材料(加盖企业公章申请书纸质版一式四份及扫描件、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
联系人:杨德明 刘锐
联系电话:0851-88668178、88668357
邮箱:smegz@126.com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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