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有关要求,发挥团体标准总结、应用和示范作用,快速满足和引领生产和服务质量需求,中国质量协会依据《中国质量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定期组织标准制修订工作,现开展2023年度第一批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一)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强化基础质量支撑。面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质量政策,重点聚焦协同管理、品牌塑造和提升、对标达标等需求,以质量创新促进生产/服务场景再造、业务再造、管理再造,提高产业质量竞争水平。
(二)助力产品/服务质量提档升级。优化供给品质,并推动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等全流程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
(三)申请项目应避免与现有国家、行业、地方或其他相关标准交叉、重复或矛盾。
二、立项范围
紧密围绕经济和国家发展需求,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具有可行性。具体范围为:
(一)生产/服务新业态新模式所需质量理论、工具和方法(质量发展创新、质量发展绿色导向、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品牌建设和提升)。
(二)支撑和推进质量工作提升的技术、方法和指南(质量模式、工具和方法、质量活动依据)。
(三)高质量发展在特定行业实施的实践(具体行业应用指南、产品/服务质量分级)。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质量管理和相关标准建设情况,确保建议项目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二)申报的项目应具备一定的研究和实践基础或为已确定的行业、集团重点研发项目的输出之一。
(三)申报的项目牵头人应熟悉标准化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素养与理论水平,并能够积极组织和协调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时效性。
(四)填写《中国质量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申报单位应确保内容真实、可靠、完整和准确。
(五)申报单位应在《中国质量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中明确提出拟制定标准的主要章节及主要技术内容。
(六)申报单位应能提供充分的资源保障项目实施与按时完成。
四、申报截止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二)《中国质量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word+原件扫描PDF)及其他相关资料(如有)发送至指定邮箱,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贺露欣
联系电话:(010)68417299
邮 箱:helx@caq.org.cn
中国质量协会
2023年3月1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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