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北京市新一批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选拔工作的通知》(京人社能字〔2023〕14号)要求,我局认真对辖区申报单位推荐的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拟推荐人选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7日至3月23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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