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知规字〔2023〕1号)和《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第一批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保护类)申报指南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对2023年度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项目”、“广州市社会公共资源商标品牌知识产权保护项目”、“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知识产权文化建设项目”“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建设项目”等5个前补助项目的13个申报单位进行了形式审查,现将形式审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3月22日。公示期满后,我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且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进行评审。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形式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异议申请书(须盖公章)、单位主体资格证明(须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异议申请书(异议人须签名)、异议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和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如未按上述要求办理或逾期递交材料的,我局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0-81309319 乔锦杨、020-86351911 周杰。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311号1106房;邮编:510050。
附件:2023年度第一批广州市知识产权前补助项目(保护类)形式审查结果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6日
(联系人:周杰,电话:020-86351911)
附件
2023年度第一批广州市知识产权前补助项目(保护类)形式审查结果
序号 |
申报类型 |
申报单位名称 |
形式审查结果 |
备注 |
1 |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项目 |
广东中策知识产权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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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州市社会公共资源商标品牌知识产权保护项目 |
广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广东省知识产权开发与服务中心) 广东太平洋联合律师事务所 |
通过 |
|
4 |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 |
通过 |
||
5 |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机制建设项目 |
广州市花都区电子商务商会 |
通过 |
皮革皮具产业 |
6 |
广州慧宇中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通过 |
皮革皮具产业 |
|
7 |
广州市白云化妆品产业促进会 |
通过 |
化妆品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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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广东集之家律师事务所 |
通过 |
珠宝动漫产业 |
|
9 |
广州市保利锦汉展览有限公司 |
通过 |
展会业 |
|
10 |
广东翰锐律师事务所 |
通过 |
展会业 |
|
11 |
广州市海珠琶洲会展与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通过 |
展会业 |
|
12 |
知识产权文化建设项目 |
广州市广播电视台 |
通过 |
|
13 |
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建设项目 |
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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