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委人才办(人才工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东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才聚宁夏1134行动”,进一步激发全区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的意见》精神和自治区人才奖励工作有关规定,决定开展第一批自治区“塞上卓越工程师”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和对象
(一)推荐名额:10名。
(二)推荐对象:聚焦“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和重大科技攻关中,为我区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在职在岗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同一人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2个以上自治区人才奖励项目。
(三)限报人员:
1.已荣获自治区“塞上英才”“政府特殊津贴”“塞上名家系列”及其相当层次或高于以上层次奖励的;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担任副厅级以上领导职务或享受副厅级以上待遇的人员;党、政、军、群机关工作人员。
2.凡任现职以来有违纪违法行为经有关部门查处的;违背职业道德,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弄虚作假、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存在其它不适宜推荐申报情形的。
二、推荐原则和基本条件
(一)推荐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品德能力、社会贡献;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3.坚持破除“四唯”倾向,突出工作实绩、社会公认、业内认可、群众公认,着重考察人才对所属领域做出的业绩贡献;
4.坚持向基层和生产一线倾斜。
(二)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献身工程事业,刻苦钻研技术,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推荐对象应具有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非公企业可根据业绩成果实际情况不作要求),在宁夏区内工作5年以上。
2.业绩成果条件。近5年取得的成绩主要在宁夏区内,业绩成果在我区工程经济领域有较大影响力,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的标志性成果贡献或重大创新性技术发明及应用等,得到实践检验和国内外同行或企业充分认可。
(2)突出服务“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在所在的产业领域、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技术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等领域的任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其中:在所在的产业领域中,要求创造性地应用先进科学技术,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生产管理等方面实现自主创新,取得重大技术成果;在重大工程项目领域,要求在重大工程、项目、计划和国家、自治区重大项目或课题中主持或发挥核心、主导或关键作用,成果突出;在重大技术创新领域,要求突破技术创新或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对行业领域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在成果转移转化领域,成果已在重要工程项目或重点产业领域得到成功运用,对促进产业技术进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产生重大影响,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并作为主要完成人作出突出贡献。
(3)长期工作在基层或生产一线,在推动产业技术进步、促进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作出特别突出贡献,并在其从事的领域或行业中具有相当影响力。
三、推荐工作程序和要求
各地各单位负责本地本行业领域自治区“塞上卓越工程师”推荐工作组织协调、审核把关、材料上报等工作,确保推荐对象的质量。
(一)组织申报。各企事业单位按照属地原则,由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人力资源局会同各地党委人才办(人才工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申报;有关区直部门直属单位由自治区主管厅局委办组织申报;自治区区属国有企业由自治区国资委组织申报;中央驻宁单位直接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企事业单位推荐人选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
(二)初审初评。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人力资源局、有关区直部门、中央驻宁单位要按照评选条件严格审核把关,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评审排序,经单位党组(党委)会议研究,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复审复评。按照推荐人选行业领域情况,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区内专家召开专家评审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提出考察建议人选。
(四)考察和征求意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等,对考察建议人选进行考察。五市工信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单位推荐的人选须征求同级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意见,五市工信局、宁东管委会人力资源局负责对辖区内非公企业推荐的人选征求当地纪检监察、法院、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意见。
(五)确定人选。依据考察情况,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研究确定“塞上卓越工程师”人选。
(六)公示奖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确定的人选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作出奖励决定。
以上各级公示均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工信主管部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区直各有关部门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将通知下发至所辖企事业单位,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切实将科研、生产一线真正爱国奉献、政治表现好、业绩贡献突出,在国内外、区内外产生较大影响、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优秀工程师推荐出来。凡是在推荐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核实,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推荐渠道参加下一届评选推荐的资格。
(二)严把推荐条件。各推荐单位应充分发挥优势,扩大人才发现和举荐视野,严把评选条件和评审标准,着重推荐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典型事迹,在科研生产一线扎根奉献的优秀工程师,着重发现有培养价值的青年工程师和非公企业工程师。对于已获奖的个人,如发生违法违纪等行为,将撤销其所获奖项,并收回证书,终止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各企事业单位务必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推荐人选有关材料报五市工信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和区直各有关部门;五市工信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单位务必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人选推荐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材料要真实、准确、规范,成绩和贡献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避免面面俱到、空话套话。推荐资料主要有:
1.书面报告。具体阐明人选情况、推荐情况、审核和专家评议、人选公示、廉洁自律、职业道德等情况。报告须加盖主管部门印章,并注明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2.相关表格。填报《塞上卓越工程师推荐人选申报表》《塞上卓越工程师推荐人选汇总表》《塞上卓越工程师推荐人选业绩成果一览表》(加盖推荐部门印章,A4纸,一式3份,附电子文档)。
3.佐证材料。被推荐人选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业绩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等。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并经推荐部门(单位)审核,坚持“谁受理、谁签字、谁负责”,逐级推荐审核、盖章签字。
联 系 人: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人事与老干部处 周雷
联系电话:0951—6363461(传真)
自治区国资委党群部 赵吉刚 电话:0951-6180178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雍艳惠 电话:0951-6888042
石嘴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苏丽 电话:0952-2218706
吴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马克 电话:0953-2039919
固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王宁 电话:0954-2088933
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万振 电话:0955-7068676
宁东管委会人力资源局 盛超 电话:0951-5918388
附件:
1.推荐名额分配表
2.“塞上卓越工程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3.“塞上卓越工程师”评选推荐申报材料要求
4.“塞上卓越工程师”推荐人选申报表
5.“塞上卓越工程师”推荐人选业绩成果一览表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3月1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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