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芙蓉计划湖湘青年英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省属高校和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相关中央驻湘单位党组(党委):
按照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芙蓉计划湖湘青年英才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2023年芙蓉计划湖湘青年英才项目分为科技创新(荷尖)、人文社科、文化创意、财会金融、创业等5个类别。
申报人必须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具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政治品格和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的道德操守,在本行业本领域有较大发展潜力。各类别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一)科技创新类(荷尖)
申报人男性不超过36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女性及来自企业、临床一线的科技人才放宽至38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对能突破关键技术瓶颈、产生重大驱动效应或者来自边远地区的可适当放宽学历、职称条件)。已全职在湘工作或有全职在湘工作意向(入选前需正式入职)。
其他条件参照2023年度湖南省“三尖”创新人才工程项目中“荷尖”人才申报的相关要求。
该项目由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组织实施。
(二)人文社科类
申报人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5年内,在本专业领域内公认的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过论文,或出版过有重要社会影响的著作。
2.近5年内,主持或承担过国家级人文社科类项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3.创新成果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该项目由省委组织部、团省委组织实施。
(三)文化创意类
申报人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5年内,参与或主持过重大文化工程项目或优秀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表演,获得省部级以上或由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评选的具有权威性、行业性和公信力的奖项。
2.近5年内,在新闻出版、动漫游戏、影视、数字文化、演艺、文创等文化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作品、产品等创新成果,且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近5年内,在新闻出版、动漫游戏、影视、数字文化、演艺、文创等文化领域进行商业模式创新,且在专业领域、行业影响、市场竞争等方面具有积极影响。
该项目由省委组织部、团省委组织实施。
(四)财会金融类
申报人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财会金融类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会计(含教学研究)或金融(含教学研究)工作经历,专业素养高、创新能力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内企事业单位担任中层及以上管理职务,具有中级会计师及以上或相当水平专业技术资格,或属于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其中,企业类申报人须专业能力突出,深度参与境内外上市筹资和跨国并购投资决策,积极运用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在推动企业业财融合、会计信息化建设、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有创新、有突破,取得显著成效;事业单位类申报人应在推动政府会计改革、管理会计应用实践、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实施等重大会计改革中勇于探索创新,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升单位管理效益等方面成果突出。
2.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在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高级项目经理及以上职务,有主持企业IPO辅导及申报综合服务、上市公司审计和咨询等大型项目工作经验,在推动行业改革与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在省内各类金融机构担任中层管理职务或团队、组织负责人及以上职务,具有会计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中国保险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证券保荐人、金融风险管理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等任意一项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在金融产品设计、风险控制、资产管理、投资银行、资金运作、财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创新成果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在财会金融类理论研究、教学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在构建财会金融理论和方法体系、发展财会金融教育事业中作出较大贡献。
该项目由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五)创业类
申报人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自主创办或领办企业,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职务,并拥有企业30%或以上股份,为企业创新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2.创办企业2年以上,或领办企业3年以上,企业具有较好经营业绩和成长性,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
该项目由省委组织部、团省委组织实施。
二、申报程序
(一)科技创新类(荷尖)
科技创新类(荷尖)人才为线上申报,具体申报时间及程序按照《2023年度湖南省“三尖”创新人才工程项目申报通知》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人文社科类、文化创意类、创业类
1.市州企事业单位:申报材料由各单位报各市州团委,经市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后,向团省委推荐申报。
2.省直事业单位:申报材料由各单位报省直团工委,由省直团工委初审后,向团省委推荐申报。
3.高校(含高职院校)、省属国有企业、中央驻湘企事业单位:申报材料由各单位初审后,向团省委推荐申报。
(三)财会金融类
1.市州企事业单位:申报材料由各单位报所在市州财政局,经市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后,向省财政厅推荐申报。
2.省直事业单位、高校(含高职院校)、省属国有企业、中央驻湘企事业单位、上市公司、省直会计师事务所:申报材料经本单位审核后,向省财政厅推荐申报。
三、其他事项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宣传,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确保申报质量。
(二)申报人要客观准确填写、及时报送相关申报材料。提交各类证书证明复印件时,须一并将原件交申报单位核实。申报材料核查无误后,申报单位须盖章确认。申报时间截至2023年4月7日。
(三)为避免重复支持,已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的对象和已入选省级人才项目且尚在支持期内的对象,不得申报。
四、申报平台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联系电话:0731-88988072、88988075,邮寄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1414室。
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731-85165160,邮箱:fangfangkjc@163.com,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省财政厅1210室。
团省委联系电话:0731-88776727,邮箱:tswzzb2006@163.com,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1号共青团湖南省委204室。
省直团工委联系电话:0731-82215070,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韶山路1号省委4办127室。
中共湖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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