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3〕3 号)文件精神以及我市入库项目名单,我局制定了《梅州市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发展)项目拟安排计划》,并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后于2023年3月8日至3月14日在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页上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为止,没有收到任何个人或单位提出的异议。
特此公告。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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