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惠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鼓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暂行办法》(惠市科字〔2020〕166号),我局现组织开展2023年技术合同补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类别及申报要求
本次后补助项目包括三个类别:技术交易补助、技术合同登记点补助和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补助;补助对象为完成了2022年度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且符合补助要求的相关单位,每家单位给予补助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一)技术交易补助
1.补助对象:惠州市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卖方。
2.申报材料:申请技术交易补助必须但不限于提供以下材料。
(1)技术合同补助申报表;
(2)技术合同文本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3)与技术合同对应的付款凭证、税务发票。
3.以下情形,不予补助:
(1)合同内容仅用于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技术转包、产品销售的;
(2)存在关联交易的项目、企业。
(二)技术合同登记点补助
1.补助对象:惠州市技术合同二级登记点。
2.申报材料:申请技术合同登记点补助必须但不限于提供以下材料。
(1)技术合同补助申报表;
(2)技术合同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以及技术交易额统计数据。
(三)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补助
1.补助对象: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在市科技局已备案)。
2.申报材料:申请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补助必须但不限于提供以下材料。
(1)技术合同补助申报表;
(2)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买方和卖方独立法人证明;
(3)促成技术合同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4)与科技成果输出方或承接方签订的服务协议。
二、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登录“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hz/)申请补助,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必须与网络版一致,证明材料在系统上以附件的形式上传(原件备查)。
(一)平台注册。对于首次使用系统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获得“单位管理员”账号,单位管理员登录后再给具体业务负责人分配账号。具体注册、流程和使用方法参考“系统”首页的右上角“新手指南”和页面的“找帮助”。对系统使用如有疑问,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752-2829099咨询。
(二)网上申报。各单位的具体业务负责人登录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站→点击“申报管理-项目申报-填写申报书”,通过点击“填写申报书”→点击“新增项目申请”→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在“附件清单”栏目上传对应的附件,确定所有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进入业务系统进行申报书填写并提交,由单位管理员、各区科技管理部门业务管理员、市科技局业务管理员进行网上审核。
(三)纸质材料报送。项目通过网上审核后申请单位可打印纸质材料正式版,按要求签字、盖章。
三、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3月24日17:00;
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17:00; 各申请单位于4月7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交到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批本辖区申请材料后于4月14日前报送到市科技局。
四、联系方式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成果科2829099
惠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7809412
惠阳区科技和投资促进局3273629
惠东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8866026
博罗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6623239
龙门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7891823
大亚湾区工业贸易发展局5562370
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局2602139
五、投诉与监督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机关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投诉电话:2808799,邮箱:kjjbgs@huizhou.gov.cn。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1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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