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赣州经开区企工局、赣州蓉江新区产业招商局:
为深入实施“三大战略、八大行动”,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根据《赣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赣市工信科技字〔2022〕3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开展2023年(第2批)赣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组织申报
县(市、区)工信部门要做好宣传,积极组织企业申报。赣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及其企业须具备的基本条件见《办法》第六条。
二、企业提出申请
申请认定赣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按照《赣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赣市工信科技字〔2022〕27号,以下简称《指南》)申请材料样式、主要内容、注意事项等要求编制申请材料,填写《申报2023年(第2批)赣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汇总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汇总表》),并向属地县(市、区)工信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工信部门受理申请截止日期为4月14日。
三、县(市、区)工信部门审查推荐
(一)审查
县(市、区)工信部门根据《办法》和《指南》相关要求,通过综合了解、查看申请材料原件、实地察看等方式,审查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是否存在《办法》第六条列出的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企业不得存在的情况。手写《2023年(第2批)赣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审查意见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审查意见表》),并盖章。
(二)推荐
县(市、区)工信部门向市工信局择优、排序推荐企业技术中心及其企业。推荐行文时,写明需要说明的事项,附上《汇总表》和《审查意见表》扫描件。
四、报送材料
请县(市、区)工信部门将企业申请材料(胶装纸质版、PDF电子版各1份)、正式行文(纸质版、PDF电子版各1份)于4月21日前送达市工信局科技科,逾期不予受理。
五、市工信局牵头开展认定
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按照《办法》规定,组织完成初审、集中评审、现场核查、会议研究、名单公示、联合发布名单、授予称号等工作。
六、其他事项
企业可以登录市工信局网站(http://gxj.ganzhou.gov.cn/)下载《办法》、《指南》文本。联系人:顾宏诚,联系电话:0797-8991169,电子邮箱:gzgxkj@163.com,联系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8号市政中心主楼三楼1342室。
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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