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和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示范省建设事项)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示范省建设事项)分配方案(见附件)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3月21日
电 话:0757-83387382
电子邮箱:swj_litl@fscom.foshan.gov.cn
佛山市商务局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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