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充分发挥质量标杆示范引领作用,大力营造“树标杆、学标杆、超标杆”的质量改进氛围,持续提高质量管理能力,全面提升我省工业质量整体水平,省经信厅在全省组织开展四川省工业质量标杆活动,请各地按照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3年四川省工业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川经信技创函〔2023〕128号)要求,高度重视,积极动员,认真组织企业申报。对申报成功的企业,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奖励。申报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请各地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企业申报,严格把关,于4月17日之前将推荐文件及企业申报资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市经信局,逾期不再受理。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成RAR格式文件,以“2023省工业质量标杆+企业全称”命名。
申报企业加入QQ群182014421,下载可编辑文档,并等候其他相关工作通知。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人及电话:
雷君丞 0816-2242783 13881122527
邮 箱:1369575410@qq.com
办公室:绵阳市游仙区东津路东津酒店8415房间,或者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北段142号报送资料之前请电话确认具体办公地点
附件:
1.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四川省工业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川经信技创函〔2023〕128号)
2.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业质量标杆评审指南>的通知》(川经信办〔2021〕4号)
3.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业质量标杆认定办法>的通知》(川经信质标〔2021〕115号)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1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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