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连云港市科技“揭榜挂帅”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连科规〔2021〕3号)精神,现就2023年连云港市科技成果转化揭榜挂帅项目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市的高校、科研院所(含转制)、新型研发机构以及在我市设立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国内高校院所等后方单位的重大科技成果。
二、征集条件
1.科技成果水平高。项目的核心技术或关键技术有重大创新,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实现产业化的技术基础,能够较快形成核心竞争力和经济增长点。
2.市场前景良好。目标产品明确,市场容量大,竞争力强。在项目的实施期内,能较快形成较大的产业规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且能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3.卡脖子技术、前沿颠覆性技术成果优先支持。
4.2021年-2022年承担连云港市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排名前三人员的成果不在征集范围。
5.2021年-2022年已对接落地的成果不在征集范围。
三、 其他事项
1.凡是符合征集条件的单位都可以推荐科技成果,本次征集不限数量。
2.国内高校院所等后方单位的成果须由设在连云港市的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推荐。
3.请相关单位将《2023年连云港市科技成果转化“揭榜挂帅”项目征集表》word版和《2022年连云港市科技成果转化“揭榜挂帅”项目征集推荐汇总表》word版、pdf版(推荐单位盖章)、纸质版(盖章原件)于4月10日前报市科技局成果处。
联系人:赵洁,电话:85805579,邮箱:kjjcgc410@163.com。
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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