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及其有关文件的规定,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集中对2022年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项目开展验收备案,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分别按照下列要求准备纸质投诉材料,并由投诉人本人或投诉单位指定人员,于公布之日起5天内(含公布当天)将材料一式两份送至大鹏新区管委会5号楼5308室。
一、单位投诉材料要求
1.投诉书(含单位地址、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码)。
2.投诉的依据或证据的复印件。
3.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单位法人应在投诉材料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个人投诉材料要求
1.投诉书(含联系人地址、姓名和手机号码)。
2.投诉的依据或证据的复印件。
3.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诉人应在投诉材料上签字。
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项目承担单位的合法权益,凡未书面投诉或书面匿名投诉的,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将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755-28333027(张女士)
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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