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有关协会、企业:
为贯彻国家关于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部署,落实《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促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惠府〔2021〕24号)等工作要求,建设数据管理高端人才队伍,挖掘数据资源价值,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我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局从2022年9月份开始,在全市开展了企业首席数据官(以下简称“企业CDO”)示范建设工作。经企业申报、县(区)和有关协会推荐、信用核查等程序,遴选出7家企业CDO示范建设试点企业(含企业CDO)以及10个企业数据资源应用优秀案例,现将第一批名单予以公布。第一批企业CDO示范建设工作试点期限至2024年12月底。
请县区政府(管委会)高度重视,按照《关于开展惠州市企业首席数据官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完善企业与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机制,了解各行业企业的数据现状与需求,探索企业数据与公共数据资源综合利用场景及模式,及时推荐本辖区新增的企业CDO名单及优秀案例,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各试点企业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建设数据管理高端人才队伍,挖掘数据资源价值,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积极选派企业CDO参加省市组织的培训、交流等活动,每年报送一次试点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和2024年11月底),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和成功案例,为更多企业开展企业CDO制度建设提供示范。积极发挥CIO、CDO、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社会组织作用,依法依规开展交流、互动、培训等活动,提高各行业、各领域数据管理水平。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13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