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仓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管理办法(试行)》(太政办〔2020〕35号)《太仓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太科字〔2020〕30号)等文件要求,经各单位申请、区镇推荐、专家会议评审、实地考察、征信、审议等环节,现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7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太仓市科技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12-53891032。
太仓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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