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经信局、区(管委会)科经局:
根据工信部《关于报送2023年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的通知》要求,请你们组织符合相关规范条件的企业按照自愿,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提出申请,审核后,提出推荐意见于2023年3月20日前提交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同时报送纸质材料1份。
特此通知。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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