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落实“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围绕“五大行动计划”和《呼伦贝尔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及“科技兴市”行动重点任务,编制了《2023年度呼伦贝尔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开展项目征集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呼伦贝尔市区域内注册1周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运行管理规范,无严重失信行为。
2.项目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科研、财务等管理制度,具备完成项目任务的基础条件和能力,能为项目提供配套资金及其他必要的保障条件。
3.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发经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良好的信誉及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重点支持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与相关领域研究经历的博士或全日制硕士学位的青年人才。如聘用非本单位在职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年度主持呼伦贝尔市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1项;项目主要参与人参与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
5.非事业单位申报项目,申请财政经费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属市直部门管理的,由其主管部门推荐;申报单位属地方管理的,由旗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推荐。
2.项目申报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对所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项目申报单位的推荐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
三、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呼伦贝尔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公众服务平台”(1.26.14.44),按照说明填写。
2.注册账号。申报单位注册信息并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成申报单位账号。申报单位属市本级部门管理的,其注册信息提交后由其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其余单位,由注册地所在旗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3.在线提交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登录账号,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及签章材料(大小不超过10M,彩色扫描为PDF格式),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所报材料均不能涉密)。
4.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推荐。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登录管理账号,对项目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于2023年4月10日18:00时前完成在线项目推荐,并将推荐文件扫描件和推荐项目清单(盖章)发送到Z15204930565@163.com 邮箱,逾期推荐的不予受理。项目申报单位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四、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高新成果科王林8236727
市科技局农社科秦秀峰8221892
2.项目资金预算咨询:
市科技局资配科金彬8221592
3.组织申报:
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科闻浩8221757
市财政局科技文化科韩星8115692
4.科研诚信:
市科技局政策法制科杨凤涛8221492
5.技术咨询:
市科技事业发展中心张宝丽8228309
呼伦贝尔市科学技术局
呼伦贝尔市财政局
2023年3月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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