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后您将获得:
政策推送
个性化推送政策信息
政策查询
海量官方政策原文信息
企业查询
快速查询企业
数据导出
支持政策信息数据导出
400-086-8855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征集2023年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项目的通知

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征集2023年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9日 16:21:48 发布部门:东城区人民政府 收藏

  为指导我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效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等重大知识产权事项,提升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和纠纷应对能力,我局依据《北京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关于征集2023年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项目的通知》要求,现面向本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征集2023年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北京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简称“市维权中心”)通过委托专业服务的方式,指导和支持在本市注册或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等重大事项。

  二、在东城区申报并初审的申报条件

  (一)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简称“申请人”)需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简称“实施方”)联合申报。同一申请人和实施方均仅能就同一知识产权类型的项目申报一次。

  (二)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东城区注册或登记,且在申请日之前的3年内均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社会组织黑名单,并且不存在其他失信行为。

  (三)项目所涉及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等重大事项正在发生或发生在上一申报期届满日之后且结束在本项目申请日之前(即2022年4月4日至2023年3月7日期间)。

  (四)申请援助的纠纷等重大事项已获得本市其他部门市级财政资金援助的,以及依据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规定不能予以援助的不予援助。

  三、申报时间

  申 报 时 间:即日起-3月24日

  区级初审时间:即日起-3月31日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和具体填写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5)。

  五、申报方式

  (一)线上申报

  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http:// banshi.beijing.gov.cn/),在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事项中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事项进行线上申报。

  建议申请人在提交申报材料后,电话告知我局(联系电话:84082869)或市维权中心(联系电话:82359250),以便初审及审核单位及时确认线上申报情况。

  线上申报链接:

  http://banshi.beijing.gov.cn/pubtask/task/1/110101000000/a9a2ad7a-0bf3-47a8-abbb-a5aa085c2388.html?locationCode=110101000000&serverType=1002

  (二)线下申报

  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携带申报材料纸质版前往我局知识产权管理科(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北大街267号219室)进行线下申报。

  六、评审程序

  (一)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初审

  我局对本辖区企业或社会组织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并于2023年3月31日18:00前将所有申报材料和初审意见电子版通过线上审核平台推送,或寄送至市维权中心。

  (二)市维权中心审核

  市维权中心对我局的初审情况进行审核、确定进入维权援助专家评审会的项目。

  (三)专家评审

  市维权中心抽取专家,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专家质询答辩。专家评审时间初定于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与确定

  2023年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项目的评审结果在市知识产权局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申请日至公示期满之日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以及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不存在严重违法失信且公示期无异议的,确定给予援助。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附件1.北京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项目企事业单位申报书.docx
附件下载
附件2.北京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项目社会组织申报书.docx
附件下载
附件3.北京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项目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申报书.docx
附件下载
附件4.北京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项目实施方案.doc
附件下载
附件5.北京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项目申报指南.docx

  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3年3月9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管理科 邱宇;电话:84082869;邮箱:scjgjbgs@bjdch.gov.cn)

(责任编辑:zhangcong)

原文链接: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