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工信局:
按照国家工信部《关于报送2023年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的通知》要求,为规范引导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行业技术创新,提升绿色发展水平,现开展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有关企业根据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固废处理等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自愿提出申请,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平台)线上提交规范条件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市级工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提出推荐意见。
二、加强对已公告企业的动态管理。组织本辖区已公告规范企业通过平台(事中事后监管—环保装备规范条件企业年报)线上填报年度信息采集表,并提出审核意见。
三、各市(地)工信局请于2023年4月10日前将推荐审核意见、企业申请材料、已公告企业年度信息采集表等材料通过平台报送省工信厅,并发送有关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邮箱532248669@qq.com)。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王石0451—82807418
装备工业一处李建树0451—82632140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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