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陕西省省级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建〔2020〕255号)有关要求,现对拟列入2023年度省级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专项资金(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方面)支持范围的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项目存在异议,请书面反馈省发展改革委。单位意见需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手机号码,个人意见需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号码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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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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