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清算拟上报项目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产业〔2023〕85号),对 2022 年购买的纳入各设区市(包括所辖的县、区)财政补助范围的新能源公交车,按规定予以补助。经各县区申报、审核,拟将230辆新能源公交车(含经泗洪县审核上报的30辆车)上报省工信厅、财政厅,申报省级补助资金。
现将拟上报的新能源公交车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3月7日—3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来电反映,联系电话:0527-84338543,0527-84363093(业务咨询);0527-84338535(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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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推荐2023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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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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