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科〔2022〕208号
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我市实验动物设施规范管理、安全运行,预防实验动物重大疫情和人兽共患疾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市科委将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单位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抽查范围
我市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单位。浦东新区区域内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单位的监督抽查工作,由浦东新区科经委另行通知。
二、监督抽查流程
1.名单抽取:市科委从“上海市实验动物许可证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按比例(使用许可证20%、生产许可证100%)随机抽取。
2.实地检查:受检单位介绍本单位实验动物设施运行、管理情况。抽查人员查验原始记录及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等情况。
3.现场笔录:抽查人员对监督抽查过程进行现场笔录,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4.质量抽检:市科委委托检测机构对生产许可证持有单位生产的实验动物进行质量抽检。
三、结果处理
实地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形,抽查人员将立即制止、及时取证,并根据违法情形做出处罚。市科委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将监督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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