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顺德区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的验收管理,根据《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区级财政扶持资金项目验收结题管理办法》(顺科发〔2020〕94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到期验收的顺德区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组织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完成项目任务书的内容并且实施到期的顺德区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二、项目验收形式
按项目立项金额的额度,验收结题项目的类型分为:材料验收、会议验收。
(一)材料验收:项目立项金额(包括已到位和后拨付的财政资金合计)50万元以下的项目原则上实行材料验收,必要时可实行会议验收。
(二)会议验收:项目立项金额(包括已到位和后拨付的财政资金合计)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原则上实行会议验收。
三、项目验收安排
(一)区科技局根据项目承担单位提交验收材料的情况,不定期组织项目验收。
(二)项目会议验收的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项目验收结果处理
(一)对通过验收的项目,将根据项目的立项文件,拨付项目验收通过后的财政资助资金。项目验收通过后的财政资助资金将根据财政预算分批拨付。
(二)对不通过验收的项目,根据《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区级财政扶持资金项目验收结题管理办法》(顺科发〔2020〕94号)文件的规定处理。
五、项目验收流程
(一)提出验收申请。项目承担单位登录佛山扶持通(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网上填写项目验收申请书,上传相关附件资料,确认无误后提交。
(二)验收材料形式审查。第三方评估机构在佛山扶持通平台对项目验收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三)报送纸质验收材料。通过形式审查后,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打印装订纸质验收材料并加盖承担单位公章,经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加具审核意见后,报送至区科技局。
(四)组织专家验收。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
(五)公示和扶持。项目验收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区科学技术局按项目立项文件的规定对通过验收的项目给予财政资金资助。
六、验收材料要求
(一)纸质验收材料必须与网上申报系统的验收申请资料一致。纸质验收材料须从网上申报系统打印,附件也须从网上申报系统下载后打印。
(二)纸质验收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材料的书脊格式为:“验收材料:项目名称+牵头承担单位名称”。
(三)纸质验收材料报送数量:一式6份。
(四)纸质验收材料受理地址:顺德大良德民路3号区政府大楼西五楼区科技局科技发展科。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陈先生,联系电话:22830327、22830314
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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