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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赤峰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6日 16:25:50 发布部门:赤峰市科学技术局 收藏

  赤峰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赤峰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各旗县区科技(工科)局,市直有关单位:

  赤峰市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我市组织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科技创新基地,是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的重要平台。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根据《赤峰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拟在若干领域、学科布局建设一批市级重点实验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重点实验室坚持学科优势与产业发展需要结合、公开申报、择优支持的建设原则。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依托单位须为在赤峰市注册的法人单位。实验室研究方向符合我市经济与科技优先发展领域,学科特色突出,在本领域的研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自治区内领先水平,有能力承担并完成国家和自治区、市级重大科研任务。

  2、依托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建设的实验室是以提升原始 创新、自主创新和协同创新能力为目标,开展前瞻性、前沿 性、公益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能够引领带动学科和 产业发展,依托单位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科研特色。依托企业建设的实验室是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能够引领行业技术进步,近3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一般不低于3%。

  3、拥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以及年龄、知识结构合理的 科研队伍,固定科研人员一般不少于10人。已经具备一定规 模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工作基础,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拥有的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不低于400万元。具体申报条件详见《赤峰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4、实验室建立了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管理科学规范, 有健全的规章制度。

  三、申报程序

  实验室依托单位填写《赤峰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申请书》,经主管部门或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市科技局。

  四、注意事项

  1.申报的实验室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明确、集中,突出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

  2.已经获批自治区级、市级重点实验室或技术创新中心的不得重复申报。

  3.《赤峰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申请书》与相关附件胶装成册,一式5份(同时附内容一致的电子光盘)报送到市科技局。

  4.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5.联  系  人:高新技术和基础研究科  邢耀雪  郝东方

  联系电话:0476-8353152

  电子邮箱:cfkjjgxk@163.com

  地  址:赤峰市党政综合楼C座521室

附件下载
赤峰市重点实验室认定.doc

 

(责任编辑:Albert)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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