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科技服务中心,河曲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忻州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实施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一批具有科技创新发展潜力的企业,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稳步增长,根据《忻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管理办法》(忻科发〔2017〕18号),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忻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知识产权证明;
(四)科技人员详细名单;
(五)研发项目情况;
(六)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所得税年度纳税申请表;
(七)创新平台或研发机构认定、参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定、开展产学研合作、获得行业资质、荣誉称号等方面的证明。
二、报送要求
(一)按要求填写《忻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表》,并按照需提供的申请材料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二)经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后,将纸质版一份报送至市科技局,入库申请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zkjgxk@163.com。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逾期不候。请务必提前做好入库工作,未经入库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不能享受培育库优惠政策。
联系部门:高新与合作科
联 系 人:张鑫扬
联系电话:0350-3399650
附件:忻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表
忻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2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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