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科经局),安庆经开区、高新区经发局:
现将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提出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严格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及复核企业须符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要求,并按照《办法》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相关指标。对于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参与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对于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二、按照要求申报。各地要认真指导申报企业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并完成网上填报与纸质材料报送工作,网上填报必须与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企业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统一申报,线上系统开放时间自2023年3月15日至4月10日。
三、加强审核把关。各地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企业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核查,对照申报条件严格把关,妥善保管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含佐证材料)并留存备查。
四、按时做好上报。请各地于4月3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件(含推荐汇总表、复核情况汇总表,见省文件附件3、附件4)、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见省文件附件1,每个企业一式四份)、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见省文件附件2,每个企业一式两份)、佐证材料(见省文件附件5,胶装成册,每个企业一式两份)报市经信局,逾期不再受理。各地推荐汇总表(excel格式)、企业申请书(word格式)、佐证材料(pdf格式)汇总存入U盘,同步报送。
五、其他事项。
前四批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符合简单更名要求的,请按照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更名工作的通知》要求(http://jx.ah.gov.cn/sy/wjgg/145830361.html)将更名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一并报送。
联系人:汪雅君 联系电话:5515812
2023年3月2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