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后您将获得:
政策推送
个性化推送政策信息
政策查询
海量官方政策原文信息
企业查询
快速查询企业
数据导出
支持政策信息数据导出
400-086-8855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关于印发《亳州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亳州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3日 14:02:40 发布部门: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收藏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亳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亳芜产业园区企业发展促进局:

  为全面提升我市企业知识产权综合实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制定《亳州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2月28日

  亳州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亳州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方案》,切实提高我市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和竞争优势,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市场核心竞争力的知识产权强企,按照国家、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打造一批知识产权优势明显、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企业。发挥引导示范和带动作用,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增强企业运用专利制度和知识产权战略提升市场竞争的能力,为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2023年-2025年,在全市培育30家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促进企业经过两年培育期,实现以下目标任务:

  (一)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设立专项工作经费,实施企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建立标准体系并持续运行不断优化,形成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二)提升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企业重视技术创新、逐步掌握本行业核心技术并拥有知识产权,专利质量不断提高,年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不断提升,高价值专利在企业发明专利占比不低于20%。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企业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在科研立项、新产品开发、专利申请及诉讼、对外合作和产品营销等各个环节中充分利用专利及知识产权文献,探索建立专利数据库;逐步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和监控体系,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在国内外进行专利布局,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国际规则积极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

  (四)推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认真落实和兑现职务发明奖励制度,积极推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不断提高专利产品的比重。企业的专利运用率不低于50%,且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好。

  (五)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强化全体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企业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率要达到80%;通过多种途径,培养一批熟悉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则、能独立处理企业知识产权事务的专业人才。

  三、组织实施

  (一)申报条件。

  1.在我市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具有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有知识产权经费投入,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3.有效发明专利数量达到3件以上,其中近2年新增自主授权发明专利2件以上或PCT专利申请1件以上;

  4.企业经济效益良好,销售收入在全市同行业领先;

  5.贯标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优先考虑;

  6.近三年无制造或销售假冒产品、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且列入异常名录企业不得参加。

  (二)申报程序。

  采取企业自愿申报的方式,经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把关,择优推荐上报市市场监管局,每个县区推荐3-5家企业开展培育工作(已获国家、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除外)。市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列入我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名单,进行重点扶持培育。

  (三)建立信息报送及联系制度

  各培育企业要指派一名信息联络员,定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知识产权工作开展情况。

  三、支持措施

  (一)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快速通道,对企业遇到的知识产权纠纷实行快立案、快处理、快结案。

  (二)会同有关部门、服务机构定期深入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业务指导服务,帮助完善知识产权工作制度,强化企业创新创造能力,指导高价值专利培育和挖掘。

  (三)根据企业需求,帮助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发明专利申请启动快速审查程序,协调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多渠道为企业提供真实有效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四)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

  (五)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省等有关部门组织的知识产权学习培训及专利奖评审等活动。

  (六)两年培育期满,对通过验收且考核合格的企业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认定为“亳州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本地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将其作为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和增强区域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找准培育对象,集中资源力量,着力推进工作开展。

  (二)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对本辖区申报培育的企业严格把关,准确掌握企业知识产权相关情况,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较好的企业。

  (三)申报企业填写《亳州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申报表》(见附件)纸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收集汇总后于 3 月 31 日前报送市局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羽

  联系电话:0558-5605269

  邮箱:bzzscqk@163.com

附件下载
亳州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申报表.docx
(责任编辑:zhangcong)

原文链接: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