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 项目级别
- 部委
- 组织部门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年份
- 2014
- 课题名称
- 分中心
- 证书编号
- -
- 资助金额
- -
- 申报批次
- 第21批
- 人员名称
- -
- 数据来源
- 2014年(第21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拟认定名单公示(已结束)
(1)申请报告
(2)评价表及必要证明材料
(一)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二)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三)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50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150人;
(四)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五)具有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两年以上。
(六)企业两年内(指申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当年的5月15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2、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3、走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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