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 项目级别
- 省级
- 组织部门
-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年份
- 2023
- 课题名称
- -
- 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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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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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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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名称
- -
- 数据来源
- 关于2023年度扬州市创新型中小企业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审计的2020、2021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3.知识产权证书。
4.研发机构证明材料。
5.获得的荣誉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
6.近三年获得的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证书。
7.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额佐证材料。
8.与填报内容对应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银行信用等级证,注册商标证,产品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其他材料等。
评价得分达到60 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 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 分),
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二)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
(三)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二、评价指标
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六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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