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级别
- 省级
- 组织部门
-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 年份
- 2023
- 课题名称
- PU同步带
- 证书编号
- -
- 资助金额
- -
- 申报批次
- -
- 人员名称
- -
- 数据来源
- 关于2023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拟通过名单的公示
1.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产品生产的相关证明材料:产品从立项研发至销售等相关证明材料、检测报告,并附上申报产品的图片(特殊行业需附上产品生产许可证)。证明材料名称须与申报产品名称相符,不相符的要作说明。
3.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材料: 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报企业,有效期内知识产权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以及近一年度缴费收据;通过转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等材料。
若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并需提供其他权属人同意该企业使用本知识产权申报名优高新技术产品的声明,所有权属人需加盖公章。
4.产品及其生产过程涉及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需要提供环境保护部门的检测报告或已整改并经批准等相关文件。
5.产品所获其它荣誉证明材料:包括获得市级以上相关政府部门奖励及认证荣誉证书,或主持或参与制定申报产品相关标准,或经第三方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科技成果评价等。
软件产品申报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检测报告”(如科技项目验收测试报告)是关键佐证材料。
对于产品的技术指标,建议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检测报告应该对标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标准出具,能体现产品多个维度的技术参数指标,能突出产品具有对比优势的性能指标。报告出具的时间应该尽量在近期,要充分以数据说话,才能在评审中充分证明申报产品的先进性。
申报条件:
(一)凡在广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的产品及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申报的产品须为近五年研发、近三年销售的产品。
(三)申报产品创新性强,拥有Ι类知识产权,产权归属明晰。
(四)产品及其生产过程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五)当年申报产品数量不超过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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