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 项目级别
- 市级
- 组织部门
- 苏州市人民政府
- 年份
- 2023
- 课题名称
- -
- 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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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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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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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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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名单的通知
1.基本条件。在苏州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成立时间在2012年1月1日及以后;获得过私募股权投资或产业投资,且实缴到位;企业未上市(包括国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以及境外资本市场);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2.优选条件。所在行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先导产业或新经济新模式;企业经营管理稳健;颠覆式创新能力强;创新成果显著;未来爆发式成长的可能性大;入选苏州市瞪羚计划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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