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级别
- 市级
- 组织部门
-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 年份
- 2023
- 课题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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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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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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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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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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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
- 关于公示2023年中关村企业专利与技术标准项目拟支持单位名单的通知
1.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发明专利布局
①应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智能制造、新材料、绿色能源与节能环保等高精尖产业领域。
②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市场前景和较好成长性。
③具有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等方面的发明专利布局。
④围绕发明专利布局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500万元或上一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200万元。
2.支持重点企业开展PCT等高价值专利布局
支持中关村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和示范企业开展PCT等高价值专利布局。
①中关村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应符合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智能制造、新材料、绿色能源与节能环保等高精尖产业领域,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且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经济效益良好,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上年度PCT专利申请量达到100件(含)以上。
②中关村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应符合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智能制造、新材料、绿色能源与节能环保等高精尖产业领域,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且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上年度PCT专利申请量达到10件(含)以上。
3.支持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
支持企业、社会组织新立项国际标准提案,鼓励“中关村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区块链、6G、物联网、车联网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的国际标准。支持加入国际知名标准化组织,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
①国际知名标准化组织包括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以及业内专家认可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外专业标准化组织,如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第三代移动通信伙伴组织(3GPP)等。
②国际标准提案应为由上述国际知名标准化组织在支持期内通过立项的标准提案。
③加入国际知名标准化组织要求在支持期内新任上述国际知名标准化组织相关职务,任期到期续任的不在支持范围内。同一企业有多人担任同一国际知名标准化组织职务,由企业自主选择一项(人)进行申报。
④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包括申请单位在京组织、承办国际标准化活动、会议。
4.支持开展标准高端推进工作
支持中关村标准化示范单位和试点单位开展标准高端推进工作。
①中关村标准化示范单位,应符合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智能制造、新材料、绿色能源与节能环保等高精尖产业领域,掌握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技术研发整体处于国际先进水平,企业主导产品应在国内细分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社会组织应具有较高的产业或行业覆盖率和国际影响力;具有良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标准化部门和人员设置合理,近三年应主导或参与创制不少于3项国际标准和不少于2项“中关村标准”;或主导或参与创制累计不少于10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不少于1项“中关村标准”。
②中关村标准化试点单位,应符合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智能制造、新材料、绿色能源与节能环保等高精尖产业领域,企业技术研发水平应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具有高成长性,社会组织应具有一定的产业或行业覆盖率和影响力;具有一定标准化工作基础,内部有明确的标准化部门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具有明确的标准化发展目标,近三年积极主导或参与创制不少于1项国际标准和不少于1项“中关村标准”,或积极主导或参与创制累计不少于2项国家标准和1项“中关村标准”。
5.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①上一年度为不少于5家(含)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服务项目不少于10项。
②上一年度知识产权服务收入不低于200万元(含)。
③有固定办公场所,有10名(含)以上专业服务人员,专业服务人员中有5名(含)以上具备相关职业资格。
④近3年未受到行政处罚和行业协会惩戒。
6.支持标准化服务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①标准化服务机构应是为企业或社会团体提供标准化战略咨询、标准体系建设及布局、人才培训、检验检测等服务的专业机构,或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第三方综合性认证机构。
②中关村标准认证规则应为首次制定并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使用。
③每年每家认证机构获得支持的认证规则不超过3项(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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